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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放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学生进行公示的公告
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精神,按照《泉州华光职业学院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拟对4名未配合相关报考工作的学生进行停止考籍处理,特此公示。

公示时间:
2026年4月23日—2026年4月27日
如相关学员对本注销决定有异议,可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复学材料及相关证明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联系电话:0595-87527520
特此声明。
泉州华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6年4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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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专本科一起读,
大专毕业就是本科生。
报名地点:华光总校南区三角楼一楼
报名联系:0595-87527520


